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是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职能。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校(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院校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且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8名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风严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岗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6、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5年内在核心期刊(具体范围详见附件3“备注”栏)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第一作者。
7、主持或参与过(排名前5)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2日后出生)。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校(院)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9时起至2023年12月6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我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rsc@gddx.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J01+张三”,逾期不接受报名: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文档格式及扫描件)。
2、《科研成果等情况清单》(附件3,word文档格式及扫描件)。
3、身份证。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课题、获奖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著作论文、课题材料、获奖证书等。出版著作的,请提供著作的封面、目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请提供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参加科研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结项材料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7、《职位表》中的“学科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代码为6位数)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要求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二级学科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设置依据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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