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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岗位人员简章
2023-11-20 14:42:03   地区:山东   浏览:0

  对考察合格人员,分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由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解除合同者外,受聘人员在城阳区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综合测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须保持电话、邮箱等通讯渠道畅通,因通讯不畅引发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取消岗位、有关考试信息、公示等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首页“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仔细阅读附件4《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岗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32-5865987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9:30-11:30、14:00-16: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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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