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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和院校公开引进1名优秀人才公告
2023-11-20 14:46:0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1.面试时间及地点结合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与审档

  1.考察。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主要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考察谈话等方式,全面考察拟引进人才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政治表现、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审档。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审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考察及审档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考察及审档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考察与审档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八)引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审档、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待遇)。

  四、政策待遇

  按照此次引才计划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工作有成效,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给予人才津贴5年,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合同期限内给予以下政策:

  (一)引进人才津贴政策

  1.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给予人才补助10万元。

  2.引进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给予人才补助4万元。

  3.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批次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补助2万元。

  4.引进其他高校一批次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人才补助1.5万元。

  (二)引进人才安居政策

  1.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5万元;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3万元。

  2.全职引进的人才,本人及配偶在七台河市域内没有住房,所在工作单位(部门)未安排暂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批次本科毕业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科毕业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人员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房屋周转期不超过3年。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