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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名)
2023-11-20 11:37:25   地区:浙江   浏览:0

  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12月4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12月7日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为100元/人。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13日9:00-12月16日15:30。

  已缴费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12月16日。

  笔试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面试对象。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组织开展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应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截止前,应聘人员确认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名单确定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为先;若笔试总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体检工作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