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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
2023-11-19 10:54: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报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镇海区教育局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职业教育岗位)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本次招聘学校为宁波市镇海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又名宁波港口工业学校,是集职业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中心和社区学院于一体的“四中心”学校。学校地处镇海区庄市街道,占地207亩。学校先后获得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一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模范集体、省首批改革发展示范校、省现代化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学校确立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特色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以“让每一个生命幸福成长”为育人目标,不断深化“三教改革”,加大专业建设,提升产教融合水平,是一所专业门类齐全、教育质量优良、办学特色鲜明,有一定知名度的现代港口工业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与人数

类型

岗位

人数

职高文化课

职高数学

3

职高思政

1

职高专业课

职高化工

2

职高计算机

2

职高机电

1

职高机械

1

职高美术

1

  四、招聘对象

  在符合报考资格与专业等要求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职高文化课的招聘对象为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11月16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的2024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其中,全国重点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的专业不受师范类限制。

  2.职高专业课的招聘对象为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11月16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3.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11月16日户籍所在地为准)的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可视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有主干课程与专业要求相符)。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4.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毕业生)可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对象相关条件的允许报考。

  五、资格条件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1993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部属师范大学(6所)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36所)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限户籍和生源。

  5.具备同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与对口的专业(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应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6.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2024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