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3年湖南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专任教师、辅导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招聘公
2023-11-19 10:55:00   地区:湖南   浏览:0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专任教师岗位(C1、C2、C4-C15):采取笔试、技能测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②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C3、C16-C18):采取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师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804768(学校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31-82804947(学校纪检监察处)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