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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3-11-19 10:55:28   地区:江苏   浏览:0

  ④2024年5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彩色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还给应聘人员:

  1.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二)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方式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面试

  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按照我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方式将在我院网站(www.szai.edu.cn)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体检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