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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聘公告
2023-11-19 10:55:54   地区:云南   浏览:0

  由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假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十二、招聘纪律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专业技能测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者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三、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和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提前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其他相关目录。

  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者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