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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门市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2023-11-19 10:56:21   地区:湖北   浏览:0

  7.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或者保留的申请,经天门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

  2.面试方式: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入围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四舍五入前综合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四舍五入前综合成绩仍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天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一)体检。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天门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天门市教育局可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且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天门市教育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天门市人社局。拟聘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天门市教育局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通过聘用备案的,由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天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