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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980人)
2023-11-17 12:58:5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六)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和各盟市人事考试招聘信息相关网站发布。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差额考察,择优聘用。

  1.体检

  体检机构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和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对于专项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岗位,考察时应在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盟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专栏和各盟市人事考试招聘信息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