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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第二批骨干教师招聘公告
2023-11-17 13:05:09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考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招聘计划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或复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国家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以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的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幼儿园、中职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薪酬待遇

  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执行烟台黄渤海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标准;符合烟台市、烟台黄渤海新区人才引进标准的,按照烟台市、烟台黄渤海新区人才引进政策规定提供相应待遇保障。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