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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3-11-16 09:13:59   地区:广东   浏览:0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科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选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选聘单位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选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专栏(https://www.sg.gov.cn/bmpdlm/sgszwfwsjglj/index.html)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考生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通过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专栏(https://www.sg.gov.cn/bmpdlm/sgszwfwsjglj/index.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应变、沟通能力,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专栏(https://www.sg.gov.cn/bmpdlm/sgszwfwsjglj/index.html)公布。

  七、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由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由选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g.gov.cn/)和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专栏(https://www.sg.gov.cn/bmpdlm/sgszwfwsjglj/index.html)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