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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3-11-16 09:13:59   地区:广东   浏览:0

  由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11月21日-12月1日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是否通过初审,工作人员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名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如未收到短信通知,请自行到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初审结果将在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专栏(https://www.sg.gov.cn/bmpdlm/sgszwfwsjglj/index.html)公布。

  参加选聘报名人员如不能达到与选聘职位3:1的比例,由选聘单位决定是否开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12月6日9:00至12月8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选聘考试工作各个环节,请妥善保管好证件。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后续各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资格并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岗位年龄、资历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选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专栏(https://www.sg.gov.cn/bmpdlm/sgszwfwsjglj/index.html)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面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