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为2023年12月3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23年11月30日(周四)起登录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zjyksy.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拟任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于2023年12月7日(周四)起登录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suzhou.gov.cn/)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情况。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初定于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或教学基本功测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于资格复审前2天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资格证,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初定于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以考察拟任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主。音乐、体育、信息、幼儿园、心理健康等教师岗位面试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直接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
(四)教学基本功测试和课堂教学测试
教学基本功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实操。
教学基本功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教学基本功测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测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课堂教学测试人选。教学基本功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
课堂教学测试的形式是上一堂20分钟左右的微课。课堂教学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在各项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取教学基本功测试成绩高者;如教学基本功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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