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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东莞市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11-16 09:26:55   地区:广东   浏览:0

批次

引进单位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引进单位

(园区、镇街)

考核日期

第一批

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

莞城、松山湖、南城

2023年12月6日-12月9日

第二批

东莞外国语学校、东莞市第八高级中学、东莞市第十一中学、东莞市虎门中学

大岭山、石碣、塘厦、清溪、厚街

 2023年12月10日-12月13日

  (二)资格审查

  1.线上初审:引进单位(市教育局、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统筹下属学校引进人才工作,下同)组成审核小组,于12月2日内完成报名材料在线审核,考生可随时登陆系统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入围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在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现场复审:引进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12月6日-12月13日(每位考生复审时间具体由引进单位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本人简历和近5年工作总结。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原件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复印件真实有效,并在体检前提供原件,否则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本场考核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2月13日期间。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引进单位另行通知。考生应于12月5日内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

  2.考核安排

  引进单位负责组织考核,园区(镇街)属中小学岗位由所在园区(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考核。

  (1)考核形式

  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面试、附加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含精品课(公开课)展示、教学试讲+答辩等形式。面试含无领导小组面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附加考核含专业理论考核、专业技能水平实操、案例处理、演讲和实地调研等形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岗位须附加考核实操环节;心理健康、生涯教育等学科岗位须附加考核案例处理环节。具体考核形式由引进单位安排并执行,引进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增设实操、案例处理、演讲等附加考核项目,在以上考核达标后再进入量化评价环节。

  (2)考核成绩

  无附加考核环节的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100分)=面试(100分)=专业技能水平测试(50分)+面试(50分);

  有附加考核环节的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50分)+面试(25分)+附加考核(25分)=专业技能水平测试(50分)+附加考核(50分)=面试(50分)+附加考核(50分)。

  总分100分,考核成绩达80分及以上者进入下一环节,不达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量化评价

  根据考生的学历水平、专业技术资格层次、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方面材料进行量化评价,总分15分。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东莞市公开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量化评价指标》。

  (4)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100分)+量化评价得分(15分)

  考核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核要求

  (1)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核,不得违反考核纪律,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资格;评委不得询问考生个人信息,否则按违反考核工作纪律从严从重处罚;

  (3)各备考环节,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考场也均可提供)进入备考区,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

  (4)考生可携带试讲备课教案和无领导面试阅题笔记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