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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岩漳平市教育系统招聘会计人员公告
2023-11-16 09:32: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学校会计工作需要,经漳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学校会计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学校会计人员4名,详见《2023年漳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会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漳平市事业单位目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及解聘未满2年(截止至2023年11月)的原在编工作人员;

  8.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11.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期满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网络或现场报名(2023年11月18日9:00~11月24日17:00)1.网络报名:符合应聘条件填报《2023年漳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会计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扫描件或手机拍照件,以“本人名字”命名打包发送至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邮箱:jy7532452@163.com,联系电话:0597-7532452。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漳平市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应聘者在报名现场应提交《2023年漳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会计人员报名表》(附件2),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若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资格审核(2023年11月25日9:00~12月1日17:00)招聘小组审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在“漳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笔试名单及笔试具体安排。

  四、考试形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3.笔试内容:《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法规等方面知识,卷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加分规定:参考龙岩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即2023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向人事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加分政策。(注: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