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县人社部门开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到聘用单位报到。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劳动)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我县服务期为5年。
十二、相关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时所填信息应确保准确、真实,如故意隐瞒身份、经历等而取得报考、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0551-87388009(县财政局)
0551-87308200(县资规局)
0551-82561918(县卫健委)
0551-87308098(县林园中心)
0551-82563378(庐江龙桥工业园建管办)
0551-87418650(东顾山街道)
0551-82565122(岗湾街道)
0551-87877126(移湖街道)
0551-87087329(汤池镇)
0551-87391657(金牛镇)
0551-82563007(同大镇)
0551-87661752(龙桥镇)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1-87332015、8731201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7328645(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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