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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院招聘党政管理人员公告
2023-11-14 17:01:22   地区:安徽   浏览:0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28日17:0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5.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30日8:00至2023年11月30日17: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日08:00-2023年12月1日17:00,逾期不再改报。符合改报而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于2023年11月29日17:00前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公示。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至2023年12月10日上午9:0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考生阅读理解、逻辑思维、调查研究、文字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与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七、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八、面试

  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比例合成确定后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及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