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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电子信息高级技术学校第六批招聘公告(博士及副高岗位)
2023-11-14 17:03:05   地区:天津   浏览:0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

  (三)考试

  本批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设置为试讲+专业知识答辩,主试讲主要测试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教学实践能力,专业知识答辩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能力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内容。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请关注学院官网www.tjdz.edu.cn)。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试讲部分占50%,专业知识答辩占50%。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

  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环节工作,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用人部门和人事处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和《拟聘工作人员考察认定表》,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的,不予聘用。

  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根据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并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拟聘用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入职,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举报,调查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联系方式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2200

  学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