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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雄安新区容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6名)
2023-11-13 22:41:49   地区:河北   浏览:0

  (6)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2024届毕业生面试合格后按要求时限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与用人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待毕业后,办理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手续。原则上,未在规定时限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报名网站和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报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经审批后,聘用人员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无故不报到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事业编制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将在此网站提前发布公告,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查阅《岗位信息表》(附件1)

  考务咨询电话:0312—5600304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66

  监督举报电话:0312—569718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1.容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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