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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池州市人民医院第二批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2023-11-09 16:52:30   地区:安徽   浏览: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人员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拟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民医院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录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有关信息将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chizhou.gov.cn/)和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hizhouhospital.com/)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考务电话:0566-2816108、3393895

  监督电话:0566-2812770、339310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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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

  池州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