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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2023-11-09 17:00:51   地区:广东   浏览:0

  体检工作由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医院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医院同时在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立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三)新招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内到岗工作,逾期将取消招用资格。新招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由医院相关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试用期岗位能力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具体职称聘任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五)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0769-86118378;联系人:张老师、尹老师

  附件1: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2023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