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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9 17:02:5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设置少数民族加分,在“卷面加权成绩”之外另加2.5分。

  笔试成绩=卷面加权成绩+少数民族加分(2.5分)。

  6.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发布面试公告及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将载明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的各项具体要求。

  2.面试确认及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负责。未按面试公告要求完成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由于自愿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3时,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可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面试人选。决定递补面试人选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过程中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则同时递补作为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在递补过程中当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满足1∶3的比例要求时停止递补。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根据实际计算所得,有几位小数保留几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经考察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2.体检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体检时间、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承担,若体检合格后自愿放弃后续环节或放弃聘用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