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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冈市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3-11-08 10:02:09   地区:湖北   浏览:0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测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设立最低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5年内全职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由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与其办理解聘手续,退出事业编制管理;愿意回到事业单位的,可安排到专业对口的事业单位工作。

  四、薪酬待遇

  (一)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由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岗位变动、年度考核情况正常调整。

  (二)享受用人单位年薪。按照“谁受益、谁保障”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根据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技术成果、创新成效等情况,采取年薪制、项目工资制或协议工资制为其发放薪酬,标准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各岗位薪酬待遇详见《岗位表》。

  (三)发放生活津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

  五、政策保障

  (一)给予科研奖励。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承担、实施国家级计划和项目,按照1:1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其成果(作品)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定岗特设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保留副高级、中级档案工资。

  (三)提供住房保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引进人才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五)妥善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按照《黄冈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黄教办〔2017〕171号)和《关于印发《黄冈市区企业“两高”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黄经信字〔2018〕39号)精神,对公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予以优待。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配偶,有意向到黄冈工作的,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六、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等有关文件执行,或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研究决定。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3-8612016(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附件1:2023年黄冈市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黄冈市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中共黄冈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黄冈市财政局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