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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聚优才——惠州仲恺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三)
2023-11-07 12:56:07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告知体检有关事项。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到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体检结果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通知。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反映信息经查不属实或者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聘期3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十一、优惠政策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

  (二)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22〕17号)规定,并提供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出具证明的随军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涉及的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涉及工作证明材料有效期3个月内。

  (四)考生聘用后,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筹分配至各学校,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分配。如考生不服从分配的,将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52-3270508、2609117。

  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752-260976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