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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公告
2023-11-06 10:05:05   地区:上海   浏览:0

  7.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若前一名体检不合格,可由后一名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残疾人招录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岗位对身体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可由综合成绩后一名依次替补并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56386733

  监督电话:12333

  技术支持电话:5464461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9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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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202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简章

  上海市202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专项招聘考试大纲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