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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聘教师公告
2023-11-06 10:06:27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容城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公共服务能力跃升新水平,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面向全国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选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容城县教师队伍中。

  二、选聘名额

  本次选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共20名。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岗位要求等详情见附件《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10所“双一流”高校和其他985高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全国26所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名单附后)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研究生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二)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4.学历、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6.报考初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7.在校期间必修课成绩无补考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容城县人民政府网、容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等渠道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7:00。

  应聘人员通过“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2024年选聘教师报名”二维码报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2024年选聘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