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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高青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2023-11-06 10:13:25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机关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体检项目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合同签订

  对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国企或其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资待遇

  工资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标准执行,公司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程序由县国资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条件、待遇及岗位职责等由相关县属国有企业负责解释。

  (三)此次公开招聘,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高青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0533-6966507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6965253

  县属国有企业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附件:

  附件1: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

  附件2: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专业大类目录.rar

  高青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