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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漯河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
2023-11-03 19:54:44   地区:河南   浏览:0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由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集中实施。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四)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由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集中实施。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六、考试内容及方法

  笔试、面试和实操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根据专业类别不同分别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面试资格确认。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①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②有效身份证;③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④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⑥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卫生主管部门公章);⑦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实操

  1.实操,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术实践动手能力。

  2.实操时间、地点:面试结束后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护理助产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

  2.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确定体检对象

  (一)临床医学类岗位。

  体检对象由各县区根据自主招聘结果,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二)护理助产类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按实操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公卫类、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考试该专业类别实际参加面试考生平均总成绩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