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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驻抚部队随军家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31 11:51:11   地区:辽宁   浏览: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的7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岗位选择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学历程度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具体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十)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各招聘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部队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各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