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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滁州明光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23-10-30 20:52:43   地区:安徽   浏览:0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聘用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考生以上条件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相关街道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街道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明光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有关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8039813(市民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0-8157019(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明光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