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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10-30 20:53:09   地区:云南   浏览:0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合,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关于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招聘纪律与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法规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人才市场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人才市场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未尽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125958,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监督电话:0871-63120294;

  (三)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yunnan.chinatax.gov.cn;

  云南人才市场:http://www.ynhr.com。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29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