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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任丘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1名)
2023-10-24 10:13:31   地区:河北   浏览:0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任丘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任丘人事人才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任丘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任丘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任丘市委办公室、任丘市科学技术协会、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和任丘市委党校的考生咨询电话为:0317-2223301(任丘市委组织部)

  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咨询电话为:0317-2223649(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任丘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