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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24 10:24:00   地区:广东   浏览:0

  地点:汕头市万豪酒店“2023年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

  2.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复核。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长为每人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由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次日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并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到考生。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院的通知》(汕人社〔2015〕1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将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及时通知到相关应聘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异议。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