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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汕头市教育局下属3个学校招聘公告
2023-10-24 12:56:44   地区:广东   浏览:0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资格复审

  招聘组织单位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2日(9:00-16:00)

  地点:汕头市万豪酒店“2023年汕头市引进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

  2.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组织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核。

  3.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招聘单位官网和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公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5分钟;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由招聘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按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次日在招聘单位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招聘单位官网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官网和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市教育局提出异议。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组织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