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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安丘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31名)
2023-10-20 12:01:00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考安丘市中职、小学会计岗位及安丘市幼儿园会计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言语表达、反应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思考5分钟,回答5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安丘市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报考安丘市中职、小学会计岗位及安丘市幼儿园会计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所有岗位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安丘市中职、小学会计岗位及安丘市幼儿园会计岗位的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记录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成功的人员均默认同意授权考试组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4.选岗。入围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一)受聘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二)此次招聘的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丘市技工学校成立安丘市技工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负责本次招聘中安丘市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组织实施;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安丘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中安丘市中职、小学会计岗位的组织实施。安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安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全程参与监督上述两类岗位的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