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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市医药产业创新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20 16:53:02   地区:江苏   浏览:0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考咨询电话:0511-86579797;考务咨询电话:0511-86571677;监督电话:0511—86923398。

  附件:岗位表.xls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