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11月10日17时
领取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311室);
领取方式: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1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11月11日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本次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苍南人才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人才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处理)。
(六)现场择岗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择岗(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处理)。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另行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告知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发布,请密切关注。
2.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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