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金华东阳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17 15:38:06   地区:浙江   浏览:0

  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将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试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合格分为60分,驾驶员岗位和专职消防员岗位的面试合格分为5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材料。未提供材料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驾驶员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专职消防员的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总成绩相同,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驾驶员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2.专职消防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3.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4)考察合格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5)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工作经验”是指以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为准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验。

  (4)年龄相关说明: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