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人民政府以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
2023-10-17 11:19:45   地区:广西   浏览:0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体检。体检由金秀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在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时间:2023年11月上旬。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人民政府、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