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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部分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2023-10-14 12:47:33   地区:广西   浏览:0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均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公共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待遇保障

  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具体可咨询各招聘单位)。

  协统员身份为编外人员,招聘单位不解决协统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户口关系和住宿等。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各招聘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统计局和招聘单位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2756,0771-5530263

  附件:2023年南宁市部分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南宁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