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3-10-12 17:10:2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六)签约、公示

  “领导小组”根据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签约、公示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有关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领导小组”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印发聘用文件。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办理手续,进行备案。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的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

  4.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5.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6.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承担引进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全部退回所领取的安置费。

  7.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相关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引进人才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8.本次人才引进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