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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3-10-12 17:10:2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心”行动,进一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7名。其中,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3名、呼和浩特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

  4.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7日(不含)至2005年10月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7日(不含)至2005年10月7日(含)期间出生。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毕业院校须为以上高校且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学位);或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

  3.专业须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门类。

  4.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三、引进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10月17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