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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招聘公办学校校医公告
2023-10-13 09:19:17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校医,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共招聘校医24名。具体单位、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校医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岗位表》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3年10月23日。

  (三)年龄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2023年10月23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35周岁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88年10月23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四)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须以《岗位表》要求学历学位一致的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符合报考要求的,方可参加面试。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10月27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职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