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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美术学院第二批招聘公告(博士教师岗位)
2023-10-12 12:52:46   地区:天津   浏览:0

  我校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形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相关规定,我校将依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时,应主动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见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美术学院网站(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该方案由天津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工作日咨询电话:022-26241778(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电话:022-26242380

  附件【天津美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