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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3-10-11 12:44:58   地区:山东   浏览:0

  岗位计划表中注明“无笔试需二次面试”的岗位,需进行履历评价和背景调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调查应聘人员的履职经历、工作业绩、能力素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不配合背景调查的,视为弃权。

  3.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能力进行测试问答。

  岗位需求表(附件)中需组织笔试的,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无笔试需二次面试”的按照履历评价结果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一次面试范围人选,按一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二次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无笔试需二次面试”的岗位,按照一次面试成绩40%与二次面试成绩60%比例确定总成绩。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经核实存在顶替他人学籍入学、违规异地高考等问题的不予录取。对档案中存在其他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进行1次。

  (四)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各区属国有企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人才补贴政策和免租金人才公寓。

  四、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5-8507387、7291908(控股集团)、8500060(人才集团)

  监督电话:0635-8507325

  附件1:2023年聊城高新区产业发展服务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3年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3:2023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