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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通辽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2023-10-09 15:55:4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阶段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资格审查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

  (二)在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可以递补一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本次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卫健委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

  (五)本方案由通辽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5-821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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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通辽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

  2:通辽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