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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巴彦卓尔市杭锦后旗卫健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3-10-09 15:55:5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旗组织、人社部门和卫健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经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旗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旗卫健委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三)本方案由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度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杭锦后旗卫健系统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