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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玉泉区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2023-10-08 11:14:3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考核通知的规定日期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考核的考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23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要求学位的岗位考生不能取得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因岗位原因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不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或放弃的,依次递补。考察期满后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71—5687033

  0471—359362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34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简章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玉泉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

  玉泉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