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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玉泉区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2023-10-08 11:14:3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有效缓解我区各行业专业类型人员短缺的现状,更好的推进玉泉区专业技术服务类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58名。岗位详情请阅读《玉泉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因岗位原因受聘人员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2个月,考察期工资为2000元/月。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

  (二)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后工资为3100元/月,其中岗位工资26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合格或合格以上等次人员,从次年1月起增加岗位绩效,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具体标准按照《玉泉区教育系统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绩效实施方案》(玉政发【2021】266号)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报考教师岗位的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不含集体户)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6.报考教师岗位的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报考教师岗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

  8.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28日(不含)至2005年9月28日(含)期间出生;

  10.报考教师岗位的现为玉泉区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9月28日(不含)以后出生;

  1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二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

  1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的需要;

  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向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并本人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3.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报考教师岗位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